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进一步扩大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2018-03-09 947 编辑:sam 来源:网络

(原标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进一步扩大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创业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推出了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覆盖了企业整个生命周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40号公告),税收优惠再度加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再获税收红包。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今年对优惠政策调整了不少,我从税三十多年了,今年的减税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海盐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资深业务专家俞坤明说,“5月份的时候,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加计扣除的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75%。也就是说整个税前扣除力度由150%提升到了175%,这对研发企业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俞坤明以嘉兴海棠电子有限公司为例算了一笔账,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接插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研发费用发生额580万元,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减免所得税43.5万元,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后,该公司2017年将享受到65.3万元的税收减免,同比提高了近50%。

  嘉兴新维液压缸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液压气缸新品研发的科技型企业,精通税收政策的企业负责人陈新章告诉记者:“40号公告下发后,我们新购进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单价只要不超过100万元,就可以一次性在所得税前扣除,同时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正准备购置价值100万元的研发专用设备,为此当年可多享受所得税优惠40万元呢!”

  俞坤明告诉记者,最近下发的40号公告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归集范围,尤其是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可以享受到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的双重优惠,两项优惠叠加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大大的政策福利。

  此外,根据40号公告,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职工福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也纳入了归集范围,企业的税收负担再降一个层级。

  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政策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新政的陆续出台,国税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化解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

  “我们首先确定了214家企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设计了9类相关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查找出政策执行的薄弱环节,找到努力的方向。接下来我们又会同地税局、科技局联合编印了800册政策汇编,帮助科技型企业准确理解优惠政策。这段时间我们三家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题培训,对300多名企业财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辅导,还建立了结对跟踪服务的制度,‘一对一’跟踪服务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用尽用。”海盐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莫建林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仅海盐县已累计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35户,2016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129户,加计扣除金额达4.44亿元。新政实施后预计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户数可达180户,加计扣除金额达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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