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2015年度河北省创新型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4-10-24
1061
河北省科技厅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创新型企业评审工作的通知》(冀科政〔2014〕8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四家单位组织12名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认定评审,现对通过评审的20家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对其中企业认定有异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河北省创新型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电话: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 张 勇 0311-85814945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促进处
柏俊婵 0311-87906956
河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李 刚 0311-67569211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 许 源 0311-87883317
省科技厅 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