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来清远带着重大项目或关键技术最高资助500万

2017-05-02 752 南方都市报 编辑:Sunny

      4月28日,清远市 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召开。当日的会议上,《清远市鼓励科技创新十条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称《激励政策》)等一批鼓励创新的政策,向与会人员进行了征求意见。《激励政策》被喻为清远鼓励创新发展的“黄金十条”。
    《激励政策》表示,奖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及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鼓励从珠三角地区引进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文件奖补的企业,市政府对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团队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引进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的高管团队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力量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同时,奖励引进创新人才。对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5 0 0万元资助。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专技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每人40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每人30万元,分5年发放,同时列入我市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享受月津贴和安家补助。
    对于创新团队,《激励政策》提出,引进或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团队、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按省资助额度1:1予以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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