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资者数量过万 提升流动性有“三招”

2014-01-08 1076 证券日报

   迈入2014年,来自全国的企业忙于申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的同时,一项制度引发了新三板各市场主体的担忧。

  “提高了自然人投资者门槛,是否会导致交易不活跃?”这样的疑问在坊间开始蔓延,此番担忧源于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修订后的细则将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标准从“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度调整,将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准入标准由原来的300万元调整至500万元,其余条件保持不变,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扩大试点后挂牌公司的社会关注度将进一步提高,市场风险外溢的波及面更广,需要更加审慎地控制市场风险;二是着眼于深化市场功能和提高市场效率,以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为市场的创新留出空间;三是机构与自然人投资者标准趋同,更有利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执行。

  经过系统测算,将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标准调整至500万元证券类资产符合市场发展和风险防控的要求。新三板正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人队伍,鼓励和推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引导和鼓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定向投资产品。达不到“500万元证券类资产”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定向投资产品参与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度的衔接上,对于此次修订前已经参与新三板的投资者,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其交易权限维持不变。对于达不到500万元资产要求的自然人股东,包括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如公司核心员工),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稍早前,一位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截至目前,新三板有1万多个投资者,并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是创新、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股权集中度高,交易需求相对偏弱;同时,新三板定位于‘机构市’,机构多以长期投资为主。这两方面决定了新三板不会有主板市场的高换手率。”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一个过程,其依靠于投资者的多元化,而非低端化,因此,我们不会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而刻意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股东人数最少的仅为两个,并且多数挂牌企业股权比较集中。

  据记者了解,新三板将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市场流动性。首先,放宽挂牌公司股票限售规定,增加市场可流通股票的数量;其次,降低单笔报价委托数量,将最小交易单位调整为1000股;第三,丰富交易方式,通过协议、做市和竞价三种方式,满足挂牌股票多样化的流动性需求。此外,投资人准入门槛也非一成不变,新三板将根据市场发展阶段、投资人队伍的成熟情况以及市场的需求做出相应调整。

  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近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预测说:“两三年之后,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市场挂票供给充裕之后,投资者需要券商对企业价值做出判断,因此,两三年之后,四分之三的挂牌企业会选择做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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