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首试做市商制度 深圳挂牌企业跃跃欲试

2014-07-17 1012 南方日报 编辑:邓翔

 通俗地讲,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在该制度下,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可作为特许交易商(做市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

自2013年12月新三板扩容以来,每月新增的挂牌企业数量都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但是,新三板交易不活跃的现状,也一直广受市场诟病。业内人士分析称,导致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目前新三板转让交易制度只有“协议转让方式”,因此大大限制了其流动性。

针对这一问题,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等政策相继发布,这些政策的颁布,意味着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有望改变以往的交易方式,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从事做市转让。

据业内人士介绍,深圳的创业型企业众多,对新三板热情一直很高,新三板中“深圳板块”也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据此前的统计,去年底新三板扩容的阵容中,深圳企业达到16家,居广东之首。

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分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张萍表示,根据他们之前与企业的接触,绝大多数的深圳的挂牌企业,对于做市商制度是持欢迎态度的,然而本地的券商,对此则态度不一,“实行做市商制度后,等于是把市场风险转到券商身上,因此他们选择是否从事这一业务时会相对比较谨慎”。

传统模式致交易清淡 业界呼吁做市商制度

作为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据记者粗略统计,截至2014年7月11日,新三板正式挂牌企业已有833家,总股本达到330亿股,在审的挂牌企业也已达到391家。在挂牌企业量增加的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新三板企业的融资情况一直都不乐观。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6日,新三板共有54家挂牌公司完成56次定向发行,融资金额为47.34亿元,而2013年全年融资总额仅为10.02亿元。目前,中小板、创业板的总流通股本分别约为新三板可交易股份总量的27倍和6倍。业内人士称,导致新三板交易不活跃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当前的交易制度。

据悉,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目前还只能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交易价格要经交易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过程比连续交易更长,考虑的因素也更多。

这一传统交易模式导致交易量清淡、流动性严重不足,交易价格也往往无法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一名业内人士分析称:“目前,绝大多数新三板公司,受制于交易清淡及协议转让的局限,其市值往往处于低估状态,部分新三板公司则多次发生异常交易,引发诸多非议。”

“任何市场的设立都是为降低交易费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判断市场是否有效,不是看市场规模大小,而是判断市场供求双方形成的价格是否反映了交易对象的内在价值,从而有效地配置资源。”金元证券分析师认为,传统的新三板交易制度明显效率太低,因此业界一直在呼吁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新交易制度启动在即 有望提高市场流动性

“做市商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张萍介绍说,新政试行之后,无论对于挂牌企业、投资者还是券商都将是一大利好,有望激活新三板交易量。

她分析称,比如在改善股票流动性方面,做市商通过双边报价,充当流动性提供者,保证市场交易连续进行,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多个做市商提供的竞争性报价及股票推介活动,能够激发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交易。

而双向报价,特别是多个做市商的竞争性报价,还将促使做市商不断提高自身研究能力和缩小报价价差,使得报价尽可能接近真实价格。“做市商为提高做市收益,增强投资者对做市股票的兴趣,普遍有很强的动机通过对挂牌公司的深入调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股票进行准确的估值。”张萍说。

据悉,今年7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发布实施,该文明确了挂牌企业如何申请股票转让方式,其中,有2家以上做市商愿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做市并取得一定初始股份的,(申请)挂牌公司即可申请采取做市转让方式,该制度预计会在下月底正式实施。

■专家建议

挂牌企业选择交易制度应“量体裁衣”

做市转让制度会对挂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企业应当如何看待这一新的交易制度呢?

“从国际经验看,做市商制度是服务资本市场、服务挂牌公司的重要举措之一,尤其适合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微企业,对其稳健成长意义重大。”张萍分析说,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会对挂牌公司带来诸多的利好。

据其分析,在这一制度下,被选为作为做市商转让方式业务试点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谓是优中选优。“在可预计的时间范围内,未来能获选采用做市商转让方式的企业,其成长预期、信用等级等都等同获得了券商无形的信誉担保。”

因此,该类企业今后在申请银行信用贷款、发债等低成本融资手段上将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且极易以较高的市盈率被上市公司整体收购。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企业的巨大宣传效应也将使企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几乎完全被打开。

记者了解到,随着做市交易的即将上线,新三板挂牌企业已是摩拳擦掌。兴竹信息和九鼎投资上周分别公告称,拟将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此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副总经理高振营也曾表示:“通过我们前期摸底统计显示,目前已有150多家挂牌企业明确表示将选择做市转让方式。”

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称,做市商制度可以解决新三板市场的估值和流动性问题,“特别是对于初创期的公司,尤其需要做市商对其估值、进而引导市场。但如果市场成熟了,投资者可以自行估值,那么做市商就需要退出”。

“不同的交易方式适用于不同阶段的公司。如果市场可以解决估值问题,那么竞价交易的效率更高,而对于初创期公司,则需要做市商的引导。因此新三板企业选择交易制度应量体裁衣,这从国际成熟市场纳斯达克经验来看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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