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进入发展新里程

2017-08-02 681 来自:大连高新区官网 wlx

依托沈阳、大连国家级高新区,设立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带,对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3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新设辽宁沈大、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至14个,有利于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依托沈阳、大连国家级高新区设立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带,对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自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成为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苏南等陆续加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列,力争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46个国家高新区已成为区域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2015年都保持了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反映了研发投入效益的提高。         

 2014年底国务院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年多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成加速趋势。          

此外,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四个“着力”: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迈出大步子,尤其要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更大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着力打破创新资源配置的条块分割,赋予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鼓励与地方协同创新;着力以创新带动创业就业,搭建“双创”平台,完善创新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用有效的“管”促进更多的“放”,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干预,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010-6222785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曦路11号(南区)3号楼B-108室

邮编:101318

2016 - 2022 北京关键要素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38094号-4 http://www.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