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全区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破百亿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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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m 来源:余杭新闻
(原标题:全区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破百亿)
全区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破百亿
我区多举措推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据最新税收数据显示,2016年度,全区共有747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数同比增长34.4%,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发生额达138.46亿元,同比增长53.8%,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相关费用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举例来说,假设一家企业的年利润为100万元,年度研发费用也为10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加计抵扣50万元,即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可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近年来,区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创新余杭这一总目标,坚持实施科技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增强科技支撑作用,深度融合发展产学研合作,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强化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集聚科技创新人才、营造创业创新氛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为充分发挥该政策为企业创新助力、为产业结构调整引路的作用,区科技局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多举措并行助推政策落地生效。
梳理优惠政策 加强宣传培训
今年初,区科技局全面梳理了国家、省、市、区各级部门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编制印刷了《科技创新政策汇编》《科技创新服务手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汇编》等宣传手册,运用“互联网+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门户网站、企业QQ群、微信群等网络媒介大力宣传各项科技创新政策,鼓励并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同时,线上宣传与线下培训双管齐下,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为帮助企业正确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今年以来先后在未来科技城、临平、良渚、崇贤等地开展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及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到场讲解,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解决企业享受政策过程中的疑难杂症,累计培训人员逾千人次。
加强部门协作 简化办理流程
此前,余杭区企业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先经过项目确认、项目登记等环节,即提交研发项目情况表、项目计划书、项目人员清单等材料至区科技局,经科技局确认项目所属领域后再至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现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只需依据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申报即可,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精简申报材料,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使企业在享受政策通道方面更便捷、更直接、效率更高。而对于税务机关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则由税务机关直接转请科技部门进行鉴定,无需企业另行申报。上半年,区科技局对税务部门提出的167个异议项目组织了专家评审,出具了初审意见并提交至杭州市科委,最终166个项目通过鉴定并顺利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加强政策引导 激发创新活力
自2013年起,我区连续四年每年安排约5000万元专项科技经费用于补助企业研发投入,每年约有100家企业享受该补助政策,使得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可以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的施行,有效地调动了企业积极性,刺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研究开发出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该补助政策施行期间,我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从2012年度的272家增加至2016年度的747家,经税务部门确认的研发费用发生额从2012年度的12.42亿元提升至2016年度的138.46亿元。
强化政策学习 保障新政落地
2017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随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政策实施期限、优惠对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区科技局认真学习研究政策文件,强化对政策内容的理解,把握好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对接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发挥各部门的信息渠道优势,广泛宣传新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为新政的顺利推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