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归集要准确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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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来源:网易新闻
(原标题: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 归集要准确)
近期,税务机关在对某科技企业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办理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备案,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加计扣除967万元。经核查,该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应予调增,补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15万元。
税务分析: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中的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归集研发费用,不在范围内的不能归集。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明确了研发费用归集的具体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