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省级层面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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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报 编辑:Max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对于打响“粤商”“深商”品牌的南粤大地而言,构建一个有利于企业成长壮大的新型营商环境,是保持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充沛动能的关键因素。民进广东省委会向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建议,希望通过完善有法、知法、执法、护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破产的法律机制,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补齐当前营商环境优势相对弱化的“短板”。
在如何补齐营商环境“短板”,保持创新主体充沛动能方面,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要完善有法、知法、执法、护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研究,出台省级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政府职能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有效的渠道使得企业家能够快速便捷地维护合法权益。
其次要通过完善破产的法律机制,加强法律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有效衔接,健全“优能进、劣易退”的商事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避免“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成为市场环境净化、优化的负面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