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取得丰硕成果

2018-02-22 838 来自网络,MYJ

2017年,长沙中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23件,占湖南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的近80%;

先后审理了拉菲商标案、三一重工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剑南春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王老吉与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本田株式会社专利案、法国皮尔法伯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等一系列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中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先后荣获“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十大优秀合作专家” 、“全国优秀法官”、“湖南省法官十杰”、“入世十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事业最有影响力人物”、“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等多个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授予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17年3月,瑞典绝对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顾问Brian Colin专程来到长沙中院,对该院知识产权团队公正高效的判决表示感谢。该公司旗下的品牌伏特加酒在我国大陆地区出现了假冒伪劣商品,为维护其商标专属权,该公司在长沙中院提起了在中国第一起民事维权诉讼。经依法审理,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蓬莱市某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伏特加酒,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判决被告停止使用侵权标识、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生效。

“这是长沙中院知产团队审理的众多精品案例中的一个缩影。”据长沙中院副院长周芳乐介绍,2017年3月,长沙中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明确要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建设,要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2018年1月24日,长沙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十二条”知错,明确要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据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杨文滔介绍,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长沙分公司“鳄鱼”商标侵权案,是湖南省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鳄鱼”是世界名牌,国内公司担心案件败诉后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知产审判法官顶住压力,严格遵循规则,依法判决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判决受到国内外30多家媒体的高度赞扬,称该案是“法国鳄鱼在中国长达十年诉讼的一个最清晰的裁定”、“长沙中院作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判决”。

“真假王跃文案”中,面对全国首例同名著作权纠纷,在无具体法律条文援引的情况下,长沙中院法官创造性地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条款,判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判决一经做出就引起社会各届的极大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了该案的司法判例价值和长沙中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面对新问题所表现出的大胆创新精神。

彭炎慧是一名湘西土家族青年作家,其花费数年心血撰写的诗集《开花的女人》一书被不法公司盗印,给其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彭炎慧于是选择了知识产权维权途径。法院通过认真细致的审理工作,判令侵权方赔偿彭炎慧各项损失13万余元,对应交纳的1万多元诉讼费依法予以全免,既维护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又彰显出司法的温情。

长沙定王台书市是全国四大书市之一,是享誉全国的图书集散地,但侵权盗版现象也十分猖獗。对此,长沙中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倾力保护图书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审理了一批发生在该书市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依法保护了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刷馆、外研社、教育部考试中心等一批全国著名出版社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规范了文化市场的秩序,推动了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长沙中院一方面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长沙知识产权类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50%以上,审理的案件质量和效率在全国和全省排在前列;一方面,积极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努力把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相结合:先后召开“商业企业知识产权困境与破局”座谈会、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庭审网络直播等,增强了广大群众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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