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逐渐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首选地
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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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网络,MYJ
2013年全国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0800件,2017年达到213480件,创历史新高,年均增长超过20%;审结的案件数和结案数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会上表示,《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重点措施,夯实了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理论、制度和组织基础,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维护科技创新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举措,也是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必然要求。《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中国和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既有相同性,又有差异性。中国严格按照相关国际公约进行立法、执法和司法,已建立了一套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制度。在司法审判中,中国法院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所作出的司法判决全部公开上网。从近五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看,涉外案件比例较高,在20%左右,尤其是涉及美国和欧盟的比例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