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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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报 编辑:Max
据安徽商报报道 合肥滨湖“岸上草原”滑草场使用了卡通形象造型,用于滑草场促销宣传推广,殊不知其没有经过卡通形象著作权使用者允许,是侵权行为;“康师傅”公司发现安徽一家公司也在生产“山寨”版的老坛酸菜牛肉面,起诉要求这家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并赔偿损失。“世界知识产权日”临近之际,合肥高新区法院发布了该院审理的典型案例。
“永和豆浆”是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自1982年以来创立的知名品牌,2009年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继续运营该品牌,并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4月起至2024年2月经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内独占使用“永和豆浆”等4个注册商标。
该公司陆续发现,合肥多家店面的门头显著位置使用了“永和豆浆”文字标识,于是起诉至法院请求这些店面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十万元。多家被告,均以是对自身企业名称的合理使用为由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