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降低创新成本 企业享政策红利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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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m 来源:网络
(原标题:降低创新成本 企业享政策红利)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和解读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及相关落实措施。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我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记者在本次发布会上了解到,随着政策的稳步推进,2016年,我市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户数和加计扣除额已经增加至897户、35.92亿元。此外,市国地税与科技局等部门还联合开发了 “企业研发项目服务系统”,畅通企业、税务、科技等各方信息交互渠道,解决企业“两难两怕”的问题。
去年岛城受惠企业增88.05%
记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新政策主要变化就是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在发布会上,市国税局副局长王义平表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积极兑现优惠政策,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户数和加计扣除额由2008年的131户、5.4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97户、35.92亿元。据介绍,2016年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实施的第一年,我市享受优惠户数和加计扣除额均位居全省17地市第一位,分别同比增长88.05%和47.64%。
开发“企业研发项目服务系统”
岛城这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确保这些企业能够足额享受税收优惠呢?王义平表示,仍有部分企业不愿意享受税收优惠,经过深入调研,相关部门发现其主要原因有“两难两怕”:研发项目确定难,会计核算申报难;怕享受优惠增加被核查的概率,怕出现问题被加征滞纳金甚至罚款。为此,青岛市国地税与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开发了“企业研发项目服务系统”,畅通企业、税务、科技等各方信息交互渠道,解决企业“两难两怕”的问题。
据悉,该系统主要有三大功能:首先,科技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定期向税务部门推送重点企业和取得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税务部门根据信息分析排查应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名单,进而对其进行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并在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示企业应按规定享受优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动在备案表中带出登记编号、按照75%的比例兑现加计扣除额;其次,企业可登录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自愿申请事前鉴定,避免因研发项目把握不准造成不能足额享受或超范围享受优惠的问题;最后,税务部门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自动通过该系统将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企业信息推送给科技部门,并在该系统中实现鉴定需求发送和鉴定结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