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培育工作的通知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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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经信部门:
绿色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已有1家绿色园区、6家绿色工厂、3项绿色产品通过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认定,位居全省前列。为深入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关于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意见》的总体部署,2019年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型电力装备、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综合企业自荐和各地推荐的情况,现将16家企业列入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培育计划,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统一开展培训辅导。市工信局将统一组织专家面向企业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专题培训,讲解绿色制造的相关政策、标准、内容、流程,传授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的工作方法;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企业开展绿色制造现场诊断,遵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认定标准对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制定改进和达标计划。同时,推介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绿色制造技术,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围绕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开展绿色化改造,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2、加强政策激励引导。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资金,加大对绿色制造的扶持力度。对企业在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过程中实施的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绿色化改造项目,优先列入省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市先进制造业引导资金绿色发展项目的支持计划;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向第三方专业机构购买绿色制造咨询服务的费用给予补助,通过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认定的给予奖励。
3、做好市县(区)协同推进。各地要按照市县联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属地企业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协助市级层面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已经建立县(区)级节能专项资金的地区应将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列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附件:扬州市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培育计划企业名单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