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第三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2019-05-15 609 来自 网络 编辑:Rita

  51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利好消息:国办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获得相应激励政策。这也是自该项机制建立以来,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第三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20161月,国务院印发通报,对2015年推进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土地等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的较好的4个省(),对落实重点政策成效明显的20个市()20个县(市、区),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有力的6个省级政府部门予以通报表扬。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作为新疆唯一的县(市、区)级先进地区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

 


  20185月,国务院印发通报,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2017年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方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19个地方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获得国务院奖励:2019年对上述地方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评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西部一流、全国领先的政务服务和投资营商环境,近年来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按照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聚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减证便民的要求,从而不断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发展增速明显,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做到让投资者、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201835日,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新疆率先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放管服”加强实体大厅“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政务中心进驻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环保、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部门17个,将455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截至2018年底,共推出5批、总计43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进驻中心总事项(455)96%,“一次都不跑”事项273项,占进驻中心总事项的60%,两项指标位居全疆第一。“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4.9万件业务,中心窗口获群众表扬近千人次,收获锦旗百余面。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安排,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简政放权,促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地生根。针对“多证合一”改革,减少备案登记事项,提高办事效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注册登记3日内办结,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方便市场主体办事。自201871日全面实行“26证合一”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共换发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27754份,持照率为88.46%。落实“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前置行政许可要求,注册登记前置审批由原来的286项缩减到目前的32项。

  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仅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更是改出了群众的满意度。与此同时,政府职能转变引发了权力运行方式变革和政府治理技术变革,加快迈向“数据政府”“智慧政府”,改出了现代政府治理的新维度。通过全面整合和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化,从而推动了政府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全面构建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使企业在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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