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绍兴市绿色工厂认定工作组织开展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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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制造典型,强化绿色制造示范引领,日前,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绍兴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绿色工厂认定对象和条件:绍兴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且符合《评价办法》中的相关条件。
申请认定绍兴市绿色工厂的企业,按照《评价办法》第七条要求填写评价表、编制申请报告,并附相关附件,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辖区经信部门初审后,于8月30日前报绍兴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