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组织开展2019年绿色制造项目申报工作

2019-09-05 831 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前,连云港市工信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绿色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9绿色制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连云港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绿色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榆区、海州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安局:

根据省政府能源消耗“双控”考核工作要求,为落实《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连财工贸〔201915号)、《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意见》(连工信发〔2019156号),更好地引导我市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全市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绿色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节能降耗项目。包括节能改造、电机更新、配电变压器更新、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项目。

(二)绿色制造项目。包括绿色制造体系、自愿性清洁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清洁能源利用、绿色化改造和节水改造等项目。

(三)能源管理项目。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及评价、能源在线监测、能源审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节能降耗项目

实施以节能为目的的改造,年度内不减产、工业项目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于201811日至201996日(含)前竣工投产,或完成主体工程、主要设备已到位,完成投资60%以上,下同)。节能量需要由第三方资质单位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电机更新项目,2018年(含)以来购买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内的一级、二级能效电机替代原有老旧电机,并已安装使用。配电变压器更新项目应按照《江苏省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规定,2018年(含)以来购买的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节能产品认证的能效等级二级以上产品替代落后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并已安装使用,具体要求见附件6。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高效节能设备、余热余能利用设备、水和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装备等)产业化、规模化建设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

(二)绿色制造项目

通过各级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示范认定的,废弃物资源化、机电产品再制造项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改造,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清洁能源应用推广,绿色化改造、节水。除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项目以外,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其中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须达到3万吨以上,节水量需由第三方资质单位出具审核报告。

(三)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格,服务对象为市内用能单位,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投入的70%以上由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承担。能源管理体系创建项目,2018年(含)以后至201996日(含)前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的企业,认证机构应有相关资质。能源在线监测项目,完成能源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并按时接入省级平台的重点用能“百千万”企业。能源审计项目,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标准开展能源审计并按时提交审核的重点用能“百千万”企业,认证机构应有相关资质。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连云港市市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2.申报企业(单位)对照本通知申报条件对应的类别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同一企业(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不包含奖励类、电机及配电变压器更新项目),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不能再次申报。申报项目有设备投资的(不包含电机、配电变压器更新项目),需提供财政部门指定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请各区对照申报条件,加强本辖区内企业项目的摸排筛选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申报企业按照相关申报表格,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盖章),并进行项目预审,确保项目真实性。能源审计及能源在线监测项目于925日前,其余项目于96日前,各区以区为单位,将预审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统一汇总报送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市直单位直接报送。逾期均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lyg.gov.cn/ )通知通告栏下载。

联系人:赵静电话:85803411 

邮箱:lygjnc@163.com

附件12019年绿色发展类项目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62019绿色发展推进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7: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8: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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