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材料不通过原因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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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材料不通过原因
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企业会存在“研发费用”相关的问题,从而不符合申报要求。就研发费用归集而言,在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设定的研发费用核算范围和会计准则不一致,所以企业在进行费用归集的时候会存在障碍,甚至不少进行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前期也无法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这在很大程度上拖延了企业申报高企的进程。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在此,智为铭略小编就研发费用会存在的种种问题给大家做解析,供预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吴中高新技术企业作参考:
一、研发费用核算归集问题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并实行专账管理。(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实际操作中,企业进行研发费用核算归集时,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研发费用没有分开进行单独核算及专账管理。大部分企业在科目设置上试没有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也没有对研发项目进行相应的费用归集。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2、研发费用归集的数据不够准确。主要表现为:
(1)研发人员的工资计算归集不准确;
(2)部分企业研发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生产工人工资;
(3)研发人员人数和工资存在其他归集问题。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二、研发费用存在的其他问题
1、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辅助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
2、研发费用不真实,表现形式有: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或占比过高。
3、研发费归集不合理,比如:直接投入占研发费总额的比例过高,不同研发项目支出金额和结构完全一致等等。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4、委托外部研发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未按80%计入研发费。
5、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占比超过20%。
6、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研发项目(RD)表数据不一致。
7、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附件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所列不一致。
8、研发项目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报告千篇一律。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5、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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