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立项流程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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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l;来源网络
为了提高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更好地满足《意见》 和GB/T 33761一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有关要求,国家标准委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立项流程和编制流程做出明确规定。立项流程具体包括:(1)总体组秘书处接收新项目立项建议(包括标准立项建议书和标准草案);(2)总体组秘书处按总体组的要求组织立项形式审查;(3)通过形式审查的立项建议,总体组秘书处提交专题会议进行技术评审;(4)通过专题会议评审的立项建议,总体组协调确定技术归口单位并出具建议立项的会议纪要;(5)技术归口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申报立项,上报材料应包括总体组建议立项的会议纪要。遵循以上原则和流程要求,2017年在总体组的统筹组织以及相关标委会、机构等努力下,先后完成纺织产品、涂料、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塑制品、墙体材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器、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3类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发布。2018年,总体组进一步推进塑料制品、轮胎、厨卫五金等10多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