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后补助政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014-07-07 458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

     2014年,宁夏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切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更加紧密结合。
    一是制定政策加强制度创新。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财政支持方式由“先期投入”向“事后补助”转变,推动企业成为创新目标提出、资源配置和组织实施过程的主体。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在全区五市、工业园区进行了30余次大规模宣讲活动,组织了4期后补助政策培训班,召开了5次后补助工作座谈会,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积极效果,营造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章立制确定工作机制。出台了《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暂行办法》,成立了“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了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机制,明确了后补助工作流程、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四是组织实施后补助项目。组织企业申报2014年后补助项目,审查后有205项符合补助要求。经过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联席会议审定等环节,确定了第一批后补助项目28个,共安排补助资金8000万元。五是督查调研政策落实情况。宁夏党委对《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调查表明,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给予科研项目研发投入20%-30%的补助,充分调动了企业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力撬动了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目前已经下达的28个项目,经审计后的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达到4.33亿元,带动了全区有关市、县(区)加大企业科技研发经费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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