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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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来源:网络
(原标题:保力新: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近日,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德
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通知公司其股权结构
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具体
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
资本(万
元)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
资本(万
元)
持股比例
莘县德民
企业管理
中心(有
限合伙)
840
84%
高保清
840
84%
莘县德智
众通企业
管理中心
(有限合
伙)
160
16%
项婧
160
16%
注:高保清女士作为莘县德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常德中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莘县德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为高保清女士后,常
德中兴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高保清女士。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