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 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之如何计算发生额

2021-06-08 1152 zdy;来源:网络

(原标题:2021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研发费用资本化之如何计算发生额)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这一内容,在账务处理前需要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归集,要区分资本化和费用化再计入相应的科目。如果2021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单位确定了认定研发费用为资本化,那应该如何计算发生额呢?针对这个内容,智多星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梳理:

一、会计核算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有关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1、会计处理:

 (1)发生研发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期末,将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在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二、高企研发费用口径

1、高企研发费用归集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按填报口径,并未单列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的摊销金额,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是指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并不区分资本化还是费用化。这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区分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有所不同,因为两者加计扣除的时点要求和税务规定不同。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规定

税务总局就涉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内容进行了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

三、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研发费用收入占比归集口径

据上,也就是说研发费用从高企认定角度出发,还是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角度出发,都有一个研发费用事先归集的步骤。我们认为,这事先归集的研发费用应该就是高企认定的研发费用的发生额,而不是指达到资本化年度转为无形资产的金额或者以后年度的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摊销额。

其归集会计核算口径如下:

高企核算年度研发费用口径=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金额)+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金额),但要关注,将资本化记入研发费用总额,以后年度该资本化摊销金额便不能重复进入研发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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