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来了!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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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调整,促进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性,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一是提高了制造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比例由75%提高到100%。
二是允许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允许企业10月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可以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三是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允许企业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四是增设优化简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精简辅助账信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降低了填写难度。
问:企业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用何种方式?
答: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问:哪些行业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答: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六类负面清单行业外,其他企业实际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均可在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问:哪些类型的企业更应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答: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动漫企业的认定条件中均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研发活动,因此对上述几类企业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规定在10月份预缴时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以上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更多详细政策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