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知识产权速递207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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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贴士: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每日一学: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
4.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
5.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6.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7.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9.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0.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
商业最新专利动态:
永安药业:取得一项专利证书
永安药业8月22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欧洲专利局颁发的一项专利证书,专利发明的名称为一种制备高纯度牛磺酸和盐的方法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