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专利速递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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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ys004
知识小贴士:
享有专利权的主体
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个人、单位。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每日一学
商业最新专利动态:
星源材质:赛尔格“用于锂离子可充电电池的改进的微孔膜隔板及相关方法”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星源材质2月15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339001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Celgard, LLC”)拥有的“用于锂离子可充电电池的改进的微孔膜隔板及相关方法”(专利号:201580074208.0 )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