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重组新建并重!《2024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发布

2024-07-25 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3〕22号)规定,现发布2024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领域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聚焦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与装备、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布局。2024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请登录申报系统页面查看。


申报条件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在京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主体,申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十三条规定,包括科研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原值、实验室主任条件、固定人员数量、科研诚信、安全生产、科研投入和配套保障能力等;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满足企业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等条件。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请登陆以下网址,点击左上角“网上办理”进行填报(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000000000/858e17c8-542f-4984-b6eb-203a94a1b944.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serverType=1003)。申报单位通过个人账号或法人账号注册并登录系统。请在系统中完成《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填写,并经依托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8月18日,依托单位须在8月18日18:00点前,完成提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申报要求


(一)加强资源整合

依托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规定的任务目标,加强内外部优势科技资源整合,优化研究领域方向、科研团队、管理机制等,建设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二)明确共建职责

联合建设的实验室,须明确一个单位作为依托单位,其它单位为共建单位。提交申报书前,应完成共建协议签订,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拼盘”。


(三)保证材料真实

依托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客观,并签署申报承诺书。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用系统中作不良信用记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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