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015-04-10 545 湖北省科技厅

    近日,湖北省科技厅透露,2014年湖北省登记重大科技成果1778项,同比增长9.6%;技术合同数21520项,同比增长44.3%;技术合同成交额600.59亿元,同比增长43.6%;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2015年湖北省科技厅在“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的基础上,又相继启动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旨在服务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业转化。
  1.突破体制“天花板”,释放创新活力。
  我国现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规定存在着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对参与转化的成果创造者激励严重不足,定价方式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与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作用相冲突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湖北省近年来按照“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学校,利益归社会”的原则,大胆碰触体制“天花板”,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机制进行突破性改革,助推科技成果在有限的“价值窗口期”完成落地转化、产业化。2014年湖北省在以往利好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规定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的收入扣除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后的现金收益,其70%-99%归研发团队;作价入股形成的股权,高校院所以荣誉权参股,其股权占作价入股形成的股权的5%,其余95%的股权归研发团队。
  “如此高比例的收益属于研发团队,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此,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表示:“这个问题实质上是两种观念在‘打架’,‘宁可放旧,也不放手’不会造成国有资产表面的流失,但肯定也不会带来增值;‘与其放旧,不如放手’则可以让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在市场的主导下,真正发挥应有的价值和效益,充分释放科技改革的红利。”
  在政策的带动下,一批由大学教授发起成立的研发公司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2014年年底,湖北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苏晨教授发起同系的7名教师共同成立了武汉黑蜻蜓工业设计公司。据了解,由苏晨担任总经理、其他7名教师做股东的这家设计公司,其前身是黑蜻蜓工业设计中心,隶属于武汉工业大学研发中心。研发团体获得了公司95%的股份,学校占公司的股份仅为5%。在科技体制的“天花板”被捅破之后,研发团队积极性高涨,研发成果成功走出实验室,实现了与市场的对接。公司成立仅一个多月,签约项目就达10余项。
  2.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华中科技大学研发的世界首台数字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仪(PET),技术国际领先,产业带动效应显著,能极大促进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发展。然而该项目需要投入资金约2.4亿元、初期最小规模投资也需6000万,研发团队一直苦于未找到资金和资源兼备的投资方而被迫延缓成果的投入生产。“诸如此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下形成的重大尖端成果,湖北省还有许多。对此,湖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将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同时整合各方资源,促进重大成果在湖北转化,带动一大批新兴产业的发展。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匮乏的问题,目前,湖北省相继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湖北省天使投资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等。
  “目前,湖北开展技术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较少,服务功能比较单一,缺乏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才。”湖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催化剂。在过去的一年中,湖北省加大了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扶植力度,明确规定重点培育10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每年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中介服务补助专项资金,支持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中介机构等。
  2014年,湖北省先后组织了三场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培训,培训技术转移人员400余人,促成传统科技机构由原来的单一业务向以科技成果转化转移为主的“一条龙”综合服务转型。组织三场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专题座谈会,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培育一批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从而诞生出一批专业从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民营中介机构。同时在各市州、部分高校建立了100家技术转移服务分中心或工作站,开展中介服务。
  2014年,湖北省内活跃的51家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共服务企业数量5386家,解决企业需求5688项,组织技术交易活动589次,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1953项,实现技术交易24.16亿元。
  2015年,湖北省将着手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的建设工作。计划到2017年, 完成华中网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华中技术经纪培育中心、华中科技条件共享服务平台和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市场等六大子平台建设,建成集技术交易、技术经纪、创新创业、科技金融等服务为一体的集线上线下有效联动的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重点子平台湖北省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第一期所有功能的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3.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
  科研成果从躺在高校实验室里“睡大觉”,到迅速实现与市场对接,创造社会效益,荆楚大地在短短几年间掀起了一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浪潮。据不完全统计,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以来,武汉东湖高新区已有520多项科技成果入园转化;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出台相关细则38项,新创办企业243家,转化科研成果853项。与此同时,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刚石镀膜技术、光功率热分析仪、共聚焦显微内窥镜等一批科技成果也已与创投机构达成投资意向。
  尽管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大好,但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仍需进一步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一项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主要取决于四个条件:一是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成果所在单位落实政策的积极性,二是成果具备相当的技术成熟度与市场价值,三是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承接成果的能力,四是成果持有人的意愿与能力。”郭跃进表示。
  为加快“创新湖北”建设,湖北省自2015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该工程以市场为导向,以“出成果、促转化”为目标,广泛动员科技管理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多方协作联动,旨在探索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运行顺畅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扩散机制,进一步破解制约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瓶颈,力争将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核心区。
  该工程本着“系统动员,机制创新,责任明确”三大基本原则,力争在2015-2017年3年内组织3000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湖北省内企业转化扩散,并实现市州县全覆盖。其中,每年组织实施1000项左右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扩散,50项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在湖北省内商业化应用。3年内,3000项科技成果带动社会投资过100亿元,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过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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