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择优支持实验室建设

2015-08-13 388 安徽省科技厅

    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加强实验室建设实施细则》,将择优支持一批具有较好研究基础、面向优势产业发展需求的实验室。

    《细则》旨在加强安徽省实验室建设,增强企业、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细则》规定,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连续3年,省、市(县)每年分别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实验室,连续3年,省里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实验室,省、市(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验室主要指依托单位为安徽省企业的国家级实验室,同时要求依托单位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的省级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安徽省优势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所属学科为安徽省优势学科,且依托单位每年投入实验室的运行和科研经费不少于300万元的也在支持范围。

010-6222785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曦路11号(南区)3号楼B-108室

邮编:101318

2016 - 2022 北京关键要素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38094号-4 http://www.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