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监局通报沪皖前三季节能减排情况
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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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网 编辑:ms wang
根据国家电监会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突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日前,华东电监局对上海市、安徽省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上报的节能减排指标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编制发布了情况通报,披露了两省市能耗水平、可再生能源消纳、发电权交易以及脱硫脱硝装置运行情况等信息。
通报指出,前三季度两省市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按照电力监管机构和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求,通过开展节能调度、发电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烟气脱硫脱硝等工作,在提高电网运行效率、降低能耗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统计显示,两省市能耗指标同比进一步降低,上海市平均供电煤耗305克/千瓦时,同比下降4克/千瓦时;平均供电煤耗314克/千瓦时,同比下降5克/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上网电量实现双增长,上海市共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共计109.36亿千瓦时,实现节约标煤359.8万吨,同比增加28.4%;减排二氧化硫4万吨,同比增加28.4%。安徽省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共计41.16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29.64万吨,同比增加21.79%,实现减排二氧化硫7.26万吨,同比增加21.79%。
通报对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和价格机制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二是优化电力调度管理,科学核定旋转备用容量;三是加强减排设施运维管理,不断提高减排设施运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