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节能改造惠及民生

2012-11-27 637 河南日报 编辑:云龙

      2010年,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春风吹遍了古都开封的每个角落,并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展开,整体推进。

  “坚持实施惠民工程,强力推进节能改造,这是开封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众多亮点工程之一。”11月23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说。

  近三年,开封市先后完成和正在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65.94万平方米,其中,“永合·丽景”花园小区16.14万平方米节能改造项目,还被评为河南省“十佳节能建筑”之一。今年以来,开封市已完成25.1万平方米节能改造项目。

  部门协作联动

  推进节能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难度大,经验少,任务艰巨。为此,开封市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作为2011年全市十五项民生工程之一,列入了各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开封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项目工程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造方案,千方百计保证目标任务完成。开封市各有关区政府及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区领导任指挥长的项目工程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业主委员会作为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为逐步建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从2010年开始,开封市就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区政府和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两级政府挂帅,两级部门管理的节能改造工作责任机制。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密切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每周召开节能改造工作例会,开封市财政局如期拨付国家和省财政奖励补贴资金,积极筹措市本级节能改造补贴资金并严格监管,保证了全市节能改造责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克服改造三难

  减轻业主负担

  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三难”,即确定改造项目难,动员居民自愿难,化解业主问题难。开封市始终把政府放心和业主满意作为节能改造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

  开封市确定改造项目坚持同步改造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政策要求供热计量应与外围护结构改造同步进行,但由于种种原因,客观上很难达到同步。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开封市从实际出发,创新思路,探索出既符合政策精神,又适合本市特点的节能改造模式。

  “说一千道一万,居民最关心自己拿多少钱。”为减轻业主负担,在国家和省财政奖励补贴资金基础上,开封市财政协调资金,对节能改造工程每平方米给予45元补贴,有效发挥节能改造工作引导作用,居民出资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实践证明:居民反映的问题解决晚了不行,不解决更不行。开封市通过市长专线、在小区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对业主反映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等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对住户反映因施工造成的个性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以内彻底解决。三年来,开封市节能改造小区7个,住户共计4074户,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9%。小区用热能耗与改造前同比下降65%,居民用热费同比下降平均约2/3。

  抓好五个环节

  强化监督管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由于其性质独特,面对的人员复杂,决定了各级主管部门及工程四方责任主体存在较大监管难度。为此,开封市重点抓好“五个环节”:

  ——精选施工队伍。开封市、区节能改造指挥部加强对招标工作指导,让素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制定具体评标办法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投标企业以往的业绩,注重投标队伍的整体素质,注重投标单位施工组织方案。最终,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程序和条件,优中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严把材料准入。开封市要求主管部门严把“六关”:材料准入关、设计关、检测关、施工关、认定关、备案关。在材料选定上,必须是经过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材料;在材料使用上,坚持见证取样和抽检相结合。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立即责令其退场,直到更换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为止。

  ——加强现场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监理、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各有关责任主体,必须着眼每家每户利益,充分考虑小区社会影响,围绕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强化竣工验收。依据国家和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规范,开封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各级验收。此外,开封市还要求各级指挥部组织四方责任主体,邀请本小区业主代表、各栋楼楼长,对工程改造情况,进行一栋楼一栋楼的查验、评议,对其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责令施工单位进行再整改,直到业主签字同意满意或比较满意。

  ——严格资金监管。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是一级法人单位,不能设立独立账号。开封市按两种渠道对节能改造资金实施监管,即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奖励补贴资金,由开封市财政局统一监管;对于居民自筹资金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筹措、统一使用,并张榜公布,接受小区居民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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