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测度方法 把脉国家创新能力

2012-05-14 740 科技网 编辑 TOM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科技创新作为重要的强国战略,如何测度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日益受到科技界以及社会的关注。近日,《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1)》公布。报告不仅较全面地评估了我国创新能力,并进一步探索了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和方法。 
    实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EU)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及学术机构相继开发出多套颇具影响力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际测度和比较。这些工作一方面为各国创新能力建设对策设计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大大丰富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实证研究基础。尽管这些国际组织及学术机构在测度方案设计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然而在国家创新能力测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却少有建树,致使测度实践缺乏应有的理论支撑,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测度结果的社会应用。
    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筛选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和评价机构大都采用基于要素分解的指标叠加方法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测度。尽管这种方法深刻挖掘了国家创新能力形成的各种影响因素,却忽视了国家创新能力构成要素间的功能差异和因果关系。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各种能力要素不完全是简单并列关系,部分要素之间是决定和被决定或驱动和表征的因果关系,有些要素的作用要通过其他要素的变化而表征国家创新能力,如果将所有要素都作平行处理,通过简单叠加来计算国家创新能力,必然会导致将原因作为结果的逻辑错误。如国家创新能力构成的体制、政策以及文化等要素在国家创新体系运行中属于“驱动”型要素,这些要素不仅自身的可测量程度低,而且其作用要通过论文、专利以及新产品等产出要素予以体现。因此,将体制、政策以及文化等要素与其他要素一并作为直接测量项,采取要素叠加的方式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综合测度,必然要陷入重复计算的逻辑困境。
    要解决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的重复计算问题,必须通过分析国家创新体系运行机理和表征形式,从功能特征和可测量程度两个维度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进行层次划分,提出国家创新能力的概念框架,阐明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理,据此建立逻辑严谨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笔者认为,从能力形成的角度看,可将国家创新体系的能力要素分为环境(驱动)要素、资源(载体)要素和成果(产出)要素三个层次。国家创新能力的环境要素是指特定国家的制度安排、政策体系、管理机制以及社会文化等“软要素”,这些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体现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关系,是国家创新能力形成的深层基础,也可以看成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内能”。由于各国的经济制度、政策体系和社会文化等存在差异,其对科技发展的促进机制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可能建立统一的评价尺度直接对各国的制度、政策、文化等驱动型要素进行衡量或比较。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应着重分析这些驱动要素是如何通过与载体要素的作用进而决定国家创新体系的产出,而不是将其作为国家创新能力的表征要素予以直接测度。
    国家创新能力的载体要素是创新活动的实施主体和物质基础,如人员、经费、创新组织、技术设施等。 
    创新活动并不是有了人员和经费就可以自动进行,它要依托一定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是创新活动的基本组织单元。国家创新体系的环境要素作用于载体要素,才实现了其聚集高端人才、激发创新才能、优化创新组织以及协调促进科技分工的社会功能。然而,国家创新能力测度考量的重点是一国的科学技术活动实现了哪些创新性成果,而不只是投入了多少资源,因此,资源要素虽然是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构建要参考的重要因素,但不是核心要素。
    国家创新能力的产出要素是指体现国家创新活动结果的论文、专利、新产品等“硬要素”。产出要素是国家创新体系环境要素和载体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国的创新活动是通过这些要素对全球科技发展产生影响,实现对本国经济增长的促进。同时产出要素可以在现行的统计体系中找到与其匹配的客观数据。因此,这些要素是国家创新能力的直接测量项,应以其为核心构建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
    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的结构优化
    自开展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以来,各国际机构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采取了发散型的技术路线,试图通过不断增设指标,进而全面反映国家创新能力的现实状况。目前流行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方案大都包含十几个或几十个指标。指标的增设虽然能使各国深刻认识影响国家创新能力的诸多因素,全面把握国家创新能力的发展现状。然而,指标体系越繁杂,人们对国家创新能力关键影响因素的提炼就越困难,对国家创新能力本质特征的认识就越模糊,国家创新能力测度与国际竞争力评价、国家综合实力评价等研究就可能日益趋同。指标体系的复杂化也给数据收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数据匹配能力的降低有可能使测度结果偏离发展现实。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通过分析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和运行关系,深入探讨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的结构合理性问题。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有序性决定了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的逻辑缜密性。指标体系的结构合理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测度方案中的一级指标要有足够的集成度,这样可使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不致过多;一级指标过多难以准确刻画国家创新能力各功能模块间的内在联系。二是每个一级指标所涵盖的二级指标的数量差别不宜过大,二级指标过多易使一级指标的内涵被泛化,二级指标过少又难以全面反映一级指标的内涵。根据本文对国家创新能力的层次划分,产出导向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在3—5个为宜,每个一级指标涵盖4—6个二级指标就能较为全面地表征国家创新能力。
    第二,通过分析国家创新能力构成要素的数据匹配能力,提出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优化的具体路径。在国家创新能力构成要素功能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国家创新体系各构成要素的数据匹配能力进行分析,从国际现有的统计基础和调查能力出发,遵循国际可比的原则,对各要素的匹配能力进行分析、鉴别。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设计应采取简化指标的技术路径,即以数据匹配程度高的产出要素作为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的核心指标,建立产出导向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从而实现对国家创新能力的科学测度。
    第三,加强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的数据平台建设。国家创新能力测度必须有系统的统计和调查数据与其匹配。规范的统计体系、完备的调查系统和功能强大的数据库是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的基础条件平台。目前,有关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的统计尚未进入各国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使统计数据的获取存在源头上的缺失。部分测度机构陆续开发出有关国家创新体系运行状况的调查系统,如OECD的R&D调查、EU的社会创新调查(CIS)和R&D计分牌,都是基于公司账户的信息。这些调查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现有的测度实践,但由于各国体制、机制以及政策等发挥作用的路径和效果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局部的调查数据还难以支撑面向全球的比较研究。因此必须通过各国的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国际科技统计和调查系统的开发建设,为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在目前数据支撑能力相对薄弱的条件下,通过优选指标进而简化指标体系也是促进国家创新能力测度实践与国家创新体系运行吻合的有效途径。
    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结果分析方法的深度开发
    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的重要社会功能是有效指导各国创新能力建设实践,需要通过测度研究为各国提供有关国家创新能力形成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等多方面的综合信息。然而,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的现有成果还难以满足社会实践的迫切需求。目前开展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的国际机构大都采用综合排序的方式表述各国创新能力的比较结果。这种表述方式虽然能使各国认识到本国在全球科技发展中所处的相对位次,但却难以通过测度使各国深刻把握本国创新能力的具体特征以及与先发国家的实际差距。
    为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结果的应用价值,应加强和深化对以下问题的研究:
    第一,加强对各国创新能力类型划分和结构特征的研究,完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结果表述的概念框架。在综合排序的基础上,从能力结构、特色优势以及实际差距等角度对样本国家进行分类和比较,研究不同类型国家创新能力形成的条件和制约因素,尤其要加强对各国创新能力的“长板”和“短板”因素的分析,这种分析既可以为样本国家识别本国创新能力提升的制约瓶颈提供依据,也能为其他国家借鉴其成功经验提供范例。
    第二,促进国家创新能力测度与国家创新能力形成机理研究的紧密结合。任何对国家创新能力建设方案及其实施对策的设计,除了要把握特定国家创新能力的发展水平外,还要深刻洞悉国家创新能力形成的一般机理,找到制约国家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因素。这样就需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通过动态的仿真和模拟,理清国家创新能力形成过程中环境要素与资源要素、环境要素与产出要素、资源要素与产出要素等的相互作用关系,以便为管理实践提供更具说服力的决策依据。
    第三,将事件分析方法引入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领域。现有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研究的基本理论假设是,国家创新能力提升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种假设没有考虑全球科学技术革命和国家重大体制、机制变革对国家创新能力形成的影响。实际上,全球性的科学技术革命以及国家的重大体制、机制变革都为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创造了重大机遇,或者说这些过程本身就是国家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就需要在现有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的基础上,引入案例研究和事件分析方法,通过对重大事件作用的分析,研究国家创新能力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机理,从而使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结果更好地与实践吻合。(大连理工大学 刘凤朝 汪锦 孙玉涛)  
    《科技日报》(2012-05-14 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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