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2-09-24
1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编辑:龚海鹏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区域范围,以杭州(滨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政府批准的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省级高新园区、科技城为基础,包括杭州市西溪路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工业大学等单位在杭州市江干区建设的浙江省大学国家科技园、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范围可扩展到上述载体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块,并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现在的产业基础和创新条件,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示范试点。如,杭州(滨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围绕培育发展网络装备制造业、网络服务业,青山湖科技城重点围绕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通过示范试点,力求形成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促进科技与经济、科技与创业投融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的结合,力争新兴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园区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滚动开发的模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逐步扩大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