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地税:多措并举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2017-05-09 510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地税局 编辑:王丽霞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地税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降低门槛、简化流程、减少限制,使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最大限度享受税收优惠。2016年仅一年时间,就有10余家高新技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1149余万元。以税收“减”法赢得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加”法,有力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税收政策的落地,同时也培植壮大了税源。

  注重服务引领,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该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对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的,区局及时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全面了解研发费用支出、知识产权的取得、科技研发人员及高新技术产品情况,助力企业取得高新“身份证”,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认定“会诊”,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全面掌握辖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经营情况,与有关部门联合规范其财务核算,有效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并转化成新成果,帮助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跟踪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审批的情况,协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完成申报手续。在此基础上,举办相关培训,引导企业用好政策“优惠券”;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统一的政策口径,为企业搭建优惠政策服务平台。

  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宣化区地税局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税收优惠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备案程序和资料,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和后续管理工作,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成本,做到依法减免,应免尽免,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将税收优惠转化为鼓励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水平的强大动力。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该局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依据规定依法减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及时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取消或因其他原因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有关规定的,该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及时实行“加计扣除”,自2011年至今,仅宣化华泰钻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300余万元。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完善后续管理,精准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该局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作为重点走访对象,每年走访不少于两次,现场提供政策指导,帮助解决个性化涉税问题;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和“纳税人不满意度调查”,发放“税企联系卡”,及时征询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推行对高新技术企业“VIP”服务制度,专人全程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亟待解决的涉税问题,由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兼并、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政策性问题,开辟“精准快速服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及时为企业办理各项手续和证明,积极推进企业改制重组进程。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获得A类纳税信用等级;与金融、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互联互通互信合作,扩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社会化应用,帮助诚信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金融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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