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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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培育企业上市梯队,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支持和鼓励我县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上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抢抓新三板试点扩大的机遇,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搞好优质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县域金融环境,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为“四个示范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挂牌后备企业库。在加快县上市后备企业库建设的基础上,对照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企业挂牌的标准,围绕电子汽配、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和新能源、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六大特色产业项目,根据六大类条件:即根据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股份明晰,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规合法;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后备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挂牌后备企业库总量达到20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育计划,有序推进企业挂牌工作。
(二)搞好服务引导。针对新三板由券商内核委员会作为挂牌判断人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与券商等证券机构的合作,争取获得新三板主办券商业务支持;聘请专业的投资、法律等方面专家开班授课,帮助企业家及其高管人员提高企业挂牌业务操作能力;组织挂牌企业专职人员参加各类资格培训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三)深入宣传培育。组建专门团队,逐企开展企业挂牌宣讲活动,普及企业挂牌知识,让企业正确理解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的作用,了解企业挂牌的流程,帮助企业认识到新三板等场外市场融资方式的特殊性、便利性,为企业的融资决策提供帮助;结合企业挂牌,组织后备企业参加挂牌仪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示范,激励企业参与挂牌的积极性。组织企业到挂牌、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汲取经验教训,开阔视野,拓宽思维。
(四)鼓励转板上市。针对新三板市场未上市的企业可以融资、在企业发展具备上市条件后可以转板的情况,引导挂牌后备企业按照企业上市的标准,规范运作,加强指导,为新三板企业向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转板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扶持政策
(一)降低挂牌成本
1、企业为挂牌在设立或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需缴纳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比照岳政〔2012〕15号和岳政〔2013〕14号文件执行。
2、企业为挂牌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资产变更、过户产生的营业税、契税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给予企业等额补贴;对企业审计或评估中出现的净资产增值部分,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由县财政给予企业等额补贴。
3、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交易市场成功挂牌后,自挂牌当年起三年内,以挂牌前一年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为基数,其上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由县财政给予企业等额补贴。
4、企业为挂牌将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留成部分,在企业成功挂牌后,由县财政给予纳税人等额补贴。
(二)实施挂牌奖励
1、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按实施进度分阶段以奖代补: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励10万元;
(2)企业正式递交挂牌申请材料,奖励10万元;
(3)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奖励80万元。
2、企业在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地方场外市场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40万元。
3、对第一、二、三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除享受上述的奖励政策外,另行分别奖励6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对第一、二、三家在其他场外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另行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4、上述奖励包含省、市奖励资金。
(三)强化项目扶持
1、县政府在安排年度各类引导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工业发展基金时,优先支持挂牌后备企业。
2、县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优先为挂牌后备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及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等。
3、优先安排挂牌后备企业所需项目用地指标。
(四)激励转板上市
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后若转至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成功上市(含境外上市),可按现行企业上市政策执行,重复部分不再考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企业挂牌工作由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解决企业挂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政府金融办、经信委要扎实做好企业挂牌的具体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挂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全面推进企业挂牌工作。
(二)加快工作推进。各乡镇、开发区要对照挂牌后备企业库的目标任务,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专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企业搞好对接,全面落实年度任务;对入库的后备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一对一负责,及时帮助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成功挂牌。
(三)建立绿色通道。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协调解决企业挂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挂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县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努力创造优惠政策条件,帮助企业降低挂牌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本意见由县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而适时调整。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