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绿色制造申报条件

2020-04-09 959 Cindy;来源:网络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以下简称“工信部通知”)、《关于印发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6〕725号),我厅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对国家第一、二批入围企业进行复核工作,并启动江苏省第一批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申报如下:

江苏省绿色工厂执行国家绿色工厂标准及相关要求。鼓励各市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优先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指导其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等要求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满足条件时由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自评价合格的企业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参照工信部规定的程序开展现场评价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评价合格的企业按程序向当地工信局提出申请。

各设区市对评价合格的企业进行初审,填写《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6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行文上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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